- 京牌代办
- 验车过户
- 异地年检
- 上牌外迁
一、驾驶证信息变更的程序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驾驶证上一般记载驾驶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当驾驶证上的信息发生变化后,要进行信息变更。进行信息变更必须到相应的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才可。
驾驶证信息变更的程序主要如下:
1、到办台领表取号等待叫号;
2、窗口受理;
3、收费窗口交费;
4、领证窗口取证。
二、驾驶证信息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驾驶证信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如下: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一寸白底彩照3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一、驾驶证信息变更的程序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驾驶证上一般记载驾驶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当驾驶证上的信息发生变化后,要进行信息变更。进行信息变更必须到相应的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才可。
驾驶证信息变更的程序主要如下:
1、到办台领表取号等待叫号;
2、窗口受理;
3、收费窗口交费;
4、领证窗口取证。
二、驾驶证信息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驾驶证信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如下: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一寸白底彩照3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